2003年廣東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
信息來源:國家海洋局
發布時間:2011-06-16
(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 二OO四年四月)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》和省政府賦予海洋主管部門的職責,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組織實施了2003年度全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、海洋漁業資源動態監測。根據監測結果以及相關的資料信息,對我省近岸海域的海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了綜合分析和評價,編制了《2003年廣東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》,現予以發布。
2003年國務院批準實施了《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》,廣東省召開了第五次海洋經濟工作會議,中共廣東省委、廣東省人民政府作出了《關于加快發展海洋經濟的決定》,這對加快我省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,促進沿海地區經濟合理布局和產業調整,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隨著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,保護海洋環境,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的任務將更加艱巨。希望通過《2003年廣東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》的發布,有助于各級政府、社會各界和廣大公眾了解海洋環境質量狀況,關心和愛護海洋,合理開發利用海洋,促進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,為我省爭創新優勢,建立海洋經濟強省做出應有的貢獻。
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:李珠江
二○○四年四月